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的批复
  该支行为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三、照齐全后方可开业。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2-3、二、你行《关于巴国城支行开业的请示》(渝三峡银文〔2013〕75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同时,次当前页访问量:本站导航   重庆市九龙坡区创新大道11号附2-1、现批复如下:

2013年10月14日日期:

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的批复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当前位置: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

一、1893次谢家湾开公司 经重庆银监局审核,由我局办理开业许可

注销手续

证、

四、2-2、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本批复失效,并由你总行授权办理的业务。1个月内向我局报告相关况。2-4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信息>行政许可发布时间:2013-12-19文章来源:重庆文章类型:原创关于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的批复(渝银监复〔2013〕129号)重庆三峡银行:收回《金融许可证》,核

定该支行的业务范围为

工商、   其业务主要服务对象为小微企业。你行接此批复后,应在10日内到我局领取《金融许可证》,并凭此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版权所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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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予以公告。同意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国城支行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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